當BIM遇上iPad 建築資訊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在營建產業的運用,已經逐漸由產業的上游,也就是建築設計與工程設計單位,推往工務單位。使用環境自然地由設計桌與會議室,轉往工地現場。因此,資訊設備的選擇也就必須重新考量。 在工地現場使用資訊設備讀取BIM內容,必須考量設備的可攜性、操作便利性、資訊的更新傳遞以及影像的記錄等多樣功能。 就上述的硬體需求規格而言,平板電腦是一項極為符合所需的工具,在目前的市場上,蘋果電腦公司所推出的iPad,以在產品的完成度和應用軟體的多樣性上,獨佔市場領先的地位。因此,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所成立之「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簡稱臺大土木BIM 研究中心),特別針對iPad與BIM的整合使用進行相關研究,並測試目前iPad應用程式中與BIM相關的軟體。期望本文可幫助有意運用iPad作為讀取BIM資訊的使用者,了解目前(2011年10月)市面上可運用於BIM的軟體現況。 三款iPad APP 線上測試 目前在Apple的App store中,可以找到三個 BIM相關之iPad App:分別是Navigator for iPad,Design Review Mobile以及BIMx。以下將就各軟體所使用的檔案格式、檔案製作方式、操作的概況、與其他軟體間的檔案交換便利性,以及相關雲端服務的現況作介紹。
圖一Navigator for iPad模型中的4個Interest Points(圖中四圓點) 圖二 透過Interest Points所看到的全景圖 因此,在Interest Point設定位置的限制之下,使用者只能看到點本身周圍的環境,若需要觀看大範圍的模型資訊時,就必須建立相當多的Interest Point。但從另一方面來看,也可以說是針對有需求的點建立Interest Point,以便於用「人檢查建築」的角度來檢視模型。 Navigator for iPad亦內建了對位環轉功能,當移動iPad時,螢幕內的模型也會跟著一起移動,讓人能夠輕易的對應螢幕到模型和建築之間的位置。而Bentley公司也提供了一些Plug-ins給其他的BIM軟體,讓使用者將模型轉換為iModel,以方便製作副檔名為omim的檔案格式,接著再匯至Navigator For iPad上使用。這一點以跨軟體的檔案轉換上來說,功能堪稱完整。 除此之外,Navigator for iPad還提供了標註以及檢視模型屬性資料等功能。在檢查完模型之後,可將發現的問題標記下,提供給專案管理人員進行模型的確認。但這部分的功能需與管理專案的ProjectWise做整合才能夠使用。而Navigator for iPad中的模型屬性資料也提供了建物內容,方便使用者查詢(圖三),但較為可惜的部分是,目前並沒有開放網路存取這些專案內容的功能,現階段資料的傳送都需經由iTunes程式來執行。 圖三 建物之模型屬性資料
Design Review Mobile具備雲端的功能,可以下載並檢視原存放在Autodesk Cloud(註四)的資料。下載後若需要再次使用資料,並不需要再次開啟雲端功能,其資料已自動儲存在iPad中,可以在離線狀態下開啟儲存於iPad中的檔案。除此之外,無論是開啟雲端資料或是瀏覽3D模型(圖五),Design Review Mobile的反應都相當快速流暢,唯獨檔案名稱的部分,目前推出的版本並不支援繁體中文。經過測試發現,繁體中文的檔名會出現亂碼,在開啟檔案時較為不便。但查詢模型中物件屬性資料時,則可顯示繁體中文,故在檢視模型物件屬性時較不會有閱讀上的問題。在檔案相容性的部分,Design Review Mobile可讀取dwf以及dwfx檔案,所以能夠匯出此類格式的軟體皆可使用。 圖四 以Design Review Mobile檢視屬性資料並標註模型 圖五 以Design Review Mobile瀏覽3D模型
不過或許因展示的模型較為精細,模型檔較其他兩個軟體所提供的展示檔為大,讀取時間也較久。此外BIMx不像前兩款App,有提供檢視模型物件屬性的功能,是其較為不足的部分。測試也發現,BIMx對於其他檔案的轉換容易度較低,它只能夠讀取Graphisoft公司所提供之BIM Explorer轉換過之副檔名為bimx的檔案。此外,BIM Explorer也只能開啟ArchiCAD15裝上Add on後匯出的exe檔案(註五),或是已建立的bimx檔案。因此,ArchiCAD15能夠開啟的檔案才能傳到BIMx上使用。 另外,現階段BIMx官方網站開放上傳個人模型或下載至BIMx中瀏覽,但沒有提供個人帳戶存取個人檔案等相關雲端服務,僅能算是提供試用模型分享的階段,實際運用到現場建物與模型之間的比較目前並不算便利。 圖六 BIMx的模型展示以及觸控操縱桿(右下角半透明同心圓) 比較軟體優劣 各擅勝場 經由測試上述三款App,結論是,目前三家大型BIM軟體供應商所推出之iPad App,皆仍處於測試階段;但不可否認的趨勢是,平板電腦已經成為開發BIM軟體的重要平台,也是兵家必爭之地。 Bentely公司之Navigator for iPad,與其他BIM程式檔案做轉換的容易度較佳,但其建立瀏覽使用的*.omim檔案的步驟也是最多而且最繁雜的。Autodesk公司之Design Review Mobile具有雲端讀取檔案的功能,但只有單向在iPad中的標註功能,無法儲存標記供PC版的Autodesk Design Review使用,是很大的遺憾。而Graphisoft的BIMx則是擁有最好的導覽方式,但只能看模型卻不能提供屬性的讀取,是目前該版本的主要限制。三者之比較如表一所示。 經過初步的測試,結果發現此三款App的共同缺點是在資料的交換性,三個軟體僅支援特定的模型格式,一旦需要跨格式的資料交換,都得經過極為複雜的程序才能完成。從經驗看來,轉檔除了費時費工之外,還有資訊轉換不完全的風險。由於BIM的應用非常強調整合性,目前這三款iPad App,離實用仍有一段距離。 可攜式平板電腦 未來開發平台 目前國內BIM技術應用發展快速,許多建築設計與工程顧問公司,已逐步導入以BIM為中心的設計流程。但若要將BIM導入下一個生命週期的施工階段, 使用BIM作為工程規劃依據,或是用於監造及營建管理,採用可攜性佳的平板型電腦,應是必經之路。這次測試僅針對市佔率最大的iPad App做測試,但採開放平台的Android Pad,以及急起直追的Microsoft Windows 8,也都是導入BIM於施工環境的理想工具,值得持續地關注相關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臺大BIM研究中心除了測試平板電腦現有的App之外,也會開發符合台灣工程需求的App,並同步研究企業私有雲的建置,以及伺服器端對應軟體的開發。希望能藉此推進台灣工程業界對BIM的運用,在達到好的資訊再利用、促進工程團隊間更有效的溝通之餘,更能夠全面提昇工程生命週期各階段的決策管理效率與品質。 注釋
轉載自營建知訊346期頁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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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尚賢 國立臺灣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BIM蔚為潮流 國內仍多觀望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技術[1]應用於土木建築工程已在全球形成一股不可忽視的趨勢,且筆者認為很快地將成為國際競爭力的基本門檻。從航太與機械製造業發展與應用類似技術的歷史經驗來看,BIM技術在土木建築業的發展與應用應是相當自然且可預期的,只是因為產業特性與環境不同,因而經歷了較長時間的醞釀準備,才終於在這個世紀初等到了成熟的時機。尤其是近年來,美國政府為了提升其營建業效能以因應節能減碳與永續發展的挑戰,因而大力地推動BIM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民間亦加以配合,終於掀起了一股勢不可擋的風潮,讓世界上其他先進國家皆不敢掉以輕心,亦開始跟進推動。國內產官學界雖也有少數單位或組織早有一些研究,並已採取因應行動,但大部分的單位或組織則多還在學習及觀望階段,自然而然,國內的產業環境目前還是缺乏許多能支持甚至促進BIM技術發展與應用的基礎建設,例如:應用BIM技術所需的相關技術標準與規範、標準元件庫、合約範本、學校教育之課程與教材等,這些皆有待國內產官學界共同努力急起直追。 補白契約內容 推動BIM課題 有別於以往利用2D工程圖說來溝通描述營建產品資訊的方式,BIM技術以3D建築資訊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來呈現、整合與溝通營建產品的生命週期資訊,其所建置之3D模型,除幾何資訊外,還包含能應用於規劃、設計、施工,甚至驗收與維護等各工程生命階段之工程資訊整合與管理的非幾何資訊。國內外已有諸多案例證明其有利於溝通協調與事前規劃、減少施工衝突與變更設計、促進各系統設計與施工資訊之整合、降低生命週期成本、提升施工品質等優點,且對工程專案各參與者皆有效益,特別是對業主的效益最大。當然,要能夠獲得最大效益,除了BIM相關技術的純熟運用外,參與專案的協力廠商間的分工合作也至為關鍵,並需要透過契約來釐清彼此之責任與義務,並保障建築資訊模型資訊的再使用與再製等所涉及之智慧財產權。很明顯地,如何調整或補充國內現有的工程契約內容,以利業主應用BIM技術於工程專案,這是國內推動BIM技術應用所必須面對並解決之重要課題之一。 如果以業主為甲方,以受業主委託提供建築資訊模型或技術服務之設計、監造、施工或統包廠商為乙方,來訂定應用BIM技術於工程專案之相關契約條文,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以下項目:
契約附件範本出爐 盼成為參考之據 為了提供一份考量上述內容之契約範本,供有志於工程專案應用BIM技術的業主參考,在過去一年裡,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簡稱臺大土木BIM研究中心)乃與淡江大學工程法律研究發展中心合作,著手研擬工程專案應用建築資訊模型之契約範本,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來協助審查,終於在最近完成了「工程專案應用建築資訊模型之契約附件範本與解說」[2]。此範本以應用建築資訊模型於非統包工程專案之採購作業為主(但亦可調整應用至統包工程專案之採購作業),以業主為甲方,以受業主委託提供建築資訊模型或技術服務之設計、監造、施工或統包廠商為乙方。因考量將相關條文分列而成為契約附件方式較有利於初期之推動,故此範本可應用於補充主契約中關於建築資訊模型相關應用與採購之不足者,重點在於提醒簽約雙方應討論並取得共識之重要事項,因此所列條文屬通用型,執行時則仍需由簽約雙方討論並自行增刪條文內容。此外,本範本並加註解說,使簽約雙方能清楚瞭解各項條文的目的、考量重點與參考依據。 此契約附件範本與解說之出版,只能算是國內在推動工程契約中納入建築資訊模型應用上,跨出了一小步,後續還需要更多技術規範(例如:建模詳細度與完整度之規範及模型驗收規範)之訂定,才能使建築資訊模型之交付、應用與驗收有所明確依據,也才能更順利地推動國內的BIM技術應用。這需要大家一起繼續努力,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一起共同參與研究與討論BIM應用之相關契約議題。 參考文獻 1. Chuck Eastman, Paul Teicholz, Rafael Sacks, and Kathleen Liston (2011). BIM Handbook: A Guide to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for Owners, Managers, Designers, Engineers and Contractors, Second Edition, Wiley. 2. 范素玲、謝尚賢、沈裕倫(2011),工程專案應用建築資訊模型之契約附件範本與解說,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 轉載自營建知訊346期頁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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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類別
發佈時間
三月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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