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欽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執行長 BIM崛起 莫可等閒視之 最近資訊界在「雲端計算」(Cloud Computing)的議題上,有加速升溫的現象,光看軟體巨頭如Microsoft、Google或IBM,以及硬體大廠的產品線調整等動作頻頻,就可以嗅出「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新的科技、新的思維,小則帶動一時風潮,大則撼動制度,左右文化發展,影響深遠,不容小覷。建築業界最近亦因BIM(建築資訊模型)新觀念(許多人認為是新工具)的崛起,掀起了一波波漣漪,值得關注;BIM技術若僅止於工具的進步,背後沒有嚴謹的理論基礎,最後自必隨使用工具者運用它的態度與能力而呈現不同的樣貌,但顯然全世界許多工程界專業人士的反應並不止於此,確實不可等閒視之。 BIM這個術語起源於Autodesk為其AEC工具軟體的一系列產品線(例如Revit)之發展特性而取的行銷用詞,但這個術語所自然引發之工程運作模式變革的省思,恐怕是命名者始料未及的。不可諱言地,這個術語名稱取得恰到好處,可謂理論與實務兼容並蓄,很快地就凝聚其他工具軟體大廠空前的共識與跟進,同時也喚醒營建業界長期對理想之工程運作模式的意識,其背後蘊涵的技術發展,牽連對工程實務之運作模式與程序的因應,在「利益最大化」、「效能最佳化」的普世價值追求下,會如何繼續演繹推展,恐怕不是軟體廠商或現有的產業文化與制度能輕易左右與框架的。 《三國演義》一書開宗明義第一回提到:「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這句話或許可以做為目前「雲端計算」及BIM技術發展態勢的寫照。資訊科技長期在集中式與分散式資料管理技術間分分合合演進著,從Mainframe的集中到個人電腦的分散,現在又演變成集中透過寬頻網路及虛擬主機提供服務的趨勢。當然,造成分合的因素不會只有一樁,自有其時空背景相互牽引的關聯性,將來繼續演繹下去也可能又以「分」為主流,歷史似乎持續在上演著分合的循環大戲。 近年來BIM技術的崛起,好像也應驗著工程發展史分合的定律。宋朝蘇軾《思治論》文中提及:「...擇工之良者而用一人焉...」,即指由一位匠師肩挑設計製圖、預算、施工管理等各種職能,率領各工班完成一件建築工程的社會狀況。近代工程規模愈大且技術專業分工愈精,整個工程的運作歷程除了拆分成規劃、設計、施工、營繕等階段外,建築物結構體與維生系統亦都各有專業分工,在設計與施工過程中,各專業分工仍需作橫向的整合與協調,衍生許多工程資訊的傳遞、交換、溝通與整合的界面管理問題,其結果誠如土木水利季刊99/10之BIM專輯中『BIM概說與國內推行策略』(郭榮欽、謝尚賢)一文述及,工程效率折減、品質缺失與無謂的變更損失在所難免。 資訊擬真深化 另一波革命 從圖一可以看出,BIM的發展雖然是起源於資訊技術充分介入以協助改善工程圖說載體,但由於工程資訊擬真的深化必然同時撼動整個工程產業的運作模式,這儼然是工程界另一波的革命性活動。 圖一 從「工程製圖」和「資訊技術」的演繹過程來看BIM發展 依Wikipedia對BIM的定義來看,理想的BIM實踐,強調工程生命週期的資訊集結與運作過程,也就是BIM在規劃設計建模初期就盡可能納入施工者,甚至營運者的意見,例如採取IPD(Integrated Project Delivery:整合型工程交付)作業模式;換句話說,BIM不再是傳統3D只建成完工後的模型而已,它必須蘊涵施作的過程資訊,甚至工程數量與成本估算等,更要進一步地考慮設施設備管理在模型運作歷程中介入的適當時機。假如純粹從目前的資訊技術與軟硬體進展情形來看,從BIM工具軟體的功能不斷增強,以及API研發彌補了客製化的需求,再加上雲端計算與高效能繪圖主機促進BIM模型資訊集中的可行性等,我們應可樂觀預見,要充分發揮前述的BIM理想已不遠了。屆時,大家不難意識到:這樣的發展,在我國現行的建築制度下,是否可能? 我國「建築法」第 13 條與「建築師法」第 19 條中,明確規定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建築物結構及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台北市柏基建築師在網路上所寫之「BIM 時代來臨的前夕」一文,及其在100/03/06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年會的演講稿「建築師如何迎接 BIM 時代的來臨」,其中許多論述確屬真知灼見,令人佩服;他以本身是建築師的立場,在法令賦予建築師設計監造總責的天職下,衍生「BIM代理服務」新興行業的概念應該不無可能,臺灣至今仍偶聞借牌施工與借牌設計的現象,有政策就有對策,將來針對BIM發展會出現什麼樣的對策應該都不足為奇。但比較值得深思的是,BIM的推展應該會跟著電腦軟硬體的演進,而朝向資訊更為擬真,以及和工程實體施作進程更同步的境界與時俱進,這隱含在建築過程中,會使得專業門檻相對降低,資訊也變得更容易理解與溝通,傳統營建過程直到施工時或竣工交付後才會發現的某些問題,則可以在設計初期依賴視覺化的充分運用而提早發覺,愈能提前擬真與掌握空間實體狀況,愈有調控工程成本與提升品質的能力,降低無謂的損失;因此,可以想見,業主自然會較期待承造者與營運者提早參與設計,而所謂建築師設計好再交付業主進行下一階段作業(例如委託BIM 代理服務單位)的作法是否務實,值得推敲。 新技術發酵 各家憂喜互見 乍看前述之IPD模式,相對於傳統工程階段及角色職責的壁壘分明而言,應該是往前跨了一步了,但仔細推敲,它還是屬於預設了舊框架的解決之道。如果BIM資訊模型視覺化技術與資訊同步掌控之效能持續地提昇,業主的專業門檻還會居高不下嗎?業主在整個工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與份量是否會改變?會不會演變成「業主大覺醒時代」的來臨呢?上述傳統工程階段及角色職責壁壘分明的情況都不會質變嗎? BIM技術顯然已在世界先進國家的政府間開始發酵,美國英國政府都已經有明確的政策,在未來五年內,將BIM導入公共工程的招標制度與管理制度中,韓國政府也積極在研擬政策中,中國CBIMS的標準制定也有了初步成果,反觀我國呢?政府是公共工程的大業主,BIM技術若在我國工程界持續升溫與發展,可以想見的是:建築資訊愈來愈走向擬真而透明,可能各家都有憂喜參半的思量吧。 轉載自營建知訊347期頁45-48
0 評論
發表回覆。 |
文章類別
發佈時間
三月 2023
|